在职法律硕士的“强”出路(2)
来源:高中家园网
提升社会认可度和法理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更多的公民能够有机会获取系统的法律知识。未来的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在继续保持以司法实务部门工作人员为主要生源的同时,可以进一步扩大生源范围。提高在职法律硕士的法理定位,对司法考试报名条件中“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要求作缩小解释,由有关部门出台审核“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统一标准,将接受合格的在职法律硕士培养教育与通过法学自学考试、全日制法律硕士教育并列设定为非法学专业学生报考司法考试的前置性条件。扩大招生范围的同时,为保证教学质量,要建立有效的教育评价体系。在各个在职法律硕士培养机构之间开展培养质量方面的良性竞争,形成共同遵守的淘汰机制。
强调法律职业道德与素养教育。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教育应该是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培养过程中的核心内容。美国学者莫利泰尔诺说过:“要介绍管理律师职业的法律而不说明它所必须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就像要塑造一个没有灵魂的躯体一样空洞和荒唐,因为那些规则乃是影响律师职业的重要规则,它们反映了律师职业的精髓和实质。”对于一线司法工作人员来说,较高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履行使命、树立更高的职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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