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洲中学毕业证样本(3)
来源:高中家园网
校园文化为 培养学生对文学艺术的热爱,学校成立了紫藤文学社.大批莘莘学子在此提高文学的修养,培养高尚的情操. “紫藤”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本文学社开展各项校内外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本社团的名称: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紫藤”文学社。 第三条 本文学社隶属校长室、校团委,由语文组负责,组织、开展活动,是联合各班文学爱好者,主要从事中学生文学活动与研究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四条 本社的宗旨是:提高学生能力,鼓励学生创新,提升文学素养,丰富校园文化,展现海中底蕴,体现课改理念。 第五条 本社的全体会员在政治上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指导文学创作上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工作中必须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不断开拓文学社团工作的新局面。 第六条 热爱文学,团结协作,加强与省、市文学社研究中心以及兄弟学校文学社团的联系、交流,创设条件积极与报刊、编辑、记者、诗人、作家联系,开设“百家讲坛”,虚心接受有关专家指导。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在《紫藤文苑》、学校网站发表文章 (三)参加本社研讨、经验交流、评比奖励等活动 (四)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五)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对本社辅导教师、干部提出批评意见 (六)听语文教师、作家为社员举办文学讲座 (七)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八条 社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社团的决议,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坚持个人利益服从社团利益,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 (四)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三章 社员的入社和退社 第九条 社员要求: (一) 承认本社团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三) 爱好文学事业,具有一定的文学写作和鉴赏能力 (四) 思想健康,积极向上 (五) 工作认真、主动,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 第十条 会员入社的程序 (一) 提出入社申请或社员推荐,填写表格 (二) 通过考核委员会的面试和审核 (三) 由考核委员会发给社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退社的程序 (一)社员提交退社申请 (二)经审批同意其退社 第四章 社员的奖惩 第十二条 社员的奖励 设置年度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经文学 社考核组表决评出,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三条 社员的惩罚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一)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 (二)每次出刊不交作品的 (三)不支持本社工作,违反本社章程,做出有损社团荣誉之事的 (四)开会无故3次不到者 评估和奖惩结果,报学校审查、核准并备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社员全体会议 (一)全体社员参加,每学期至少两次,由社长提交工作报告,接受社员的提议 (二)社员全体大会须有2/3以上的社员(或社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社员同意 (二)社员全体会议职责。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监督文学社各项日常工作 3、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表决内部重大决议 4、选举社长、副社长和各部门部长 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本社的主要负责机构分为:社长处、编辑处、宣传处。这些机构对全体社员负责并受其监督 (一)社长职责 l、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对社团进行全面规划、决策、统筹、组织、调节 2、定期召开社员全体会议,向全体会员汇报工作进展。 3、监督、指导下设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 4、主持对副社长及全体社员的考核和评定 (二)副社长职责 1、全面协助社长做好以上各项工作,协助社长处理突发事件 2、对各部门实行分管、监督 3、具有对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人事变更建议权 4、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三)编辑部 组成:设主编、副主编各一名,编委若干 职能: 1、负责主持创作、约稿、投稿、评稿和登记整理稿件等 2、对稿子进行修改、润色 3、推荐优秀习作到《紫藤文苑》发表 (四)宣传部 组成: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成员若干 职能: 1、配合校宣传部、团委、学生会活动进行适当宣传 2、进行文学社内部活动的宣传工作 3、策划文学社有关活动,如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 4、加强与兄弟学校的文学社团的交流、合作,提升文学社在校内外的知名度 第四章 社团活动 第十六条 每月出一期期刊《紫藤文苑》,每学期邀请校内外老师、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两至三次 第十七条 召开文学研讨会、读书交流会,举办征文活动,参观、访问或外出采风等 第十八条 每学期定期评选一次优秀活动小组、优秀社员,对成绩突出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 不定期的开展一些其它文学活动,旨在提高社员的文化素养 第二十条 在条件允许时,组织举行“夏令营”(或“冬令营”)活动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一条 经费来源:学校拨出专款;刊物宣传广告费;社员所交纳社费;其他形式 第二十二条 经费主要用于组织活动、课题研究、外出活动等项正常开支 第二十三条 经费管理使用接受学校财务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大会出席总人数的2/3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紫藤”文学社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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