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办学校多姓“公” 占国有资源却不尽义务(5)
来源:高中家园网
探根溯源
高额学费转化为利润再分配
“其实从1996年开始,国家就规范和取缔以公办学校名义办的‘校中校’、‘校内班’以及‘一校两制’行为;此后,几乎年年都有要求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行为的文件,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者举办民办学校‘校中校’等方式向学生收费的文件,但落实到位的很少!”西安教育界一位退休干部表示,未能得到有效规范的关键原因是经济利益驱动。
他称,“名校办民校”背后的国有企业、教育部门、学校等利益主体存在经济利益关系。最主要的原因是,“名校办民校”将对学生收取的高额学费转化为学校利润;同时,又将利润实行按比例、按人头等分红方式,分配给企业、教育部门、学校等利益主体,从而形成一个关系紧密的利益集团。常常操作的手法就是,民校每招一个学生,都要向有关部门或者是向名校缴纳一定的费用。严格规范“名校办民校”的行为无异于自断财路。
“不是管不了,是不愿意管或者说不能管!”他举例称,西安几个名校的监管主体在大学,西安市及区县教育部门都称权限不够、管不了,这种说法是行不通的。怎么可能管不了呢?这些名校声称他们为大学本校职工子弟所设立,既然是这样,完全可以除教职工子女以外,不允许再招收其他社会生源,能管不住吗?
一点建议
取消假民办重新回归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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