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毕业证样本(12)
播音与主持艺术、学前教育专业,文化成绩达到考生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加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成绩达到考生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专业合格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成绩达到考生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学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在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采用所在省份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该专业无省联考,可参考同类本科院校校考成绩录取。
6、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本、专科分数线,符合规定的身体要求,学校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7、各专业的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8、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原则是:对报有学校预科生志愿,并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学制五年。
9、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学校实行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七、学费标准: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河南省政府统一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执行。
八、住宿费标准:按专业及不同的住宿条件,每生每年800——1000元。
九、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3、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在德育、学习、科技、体育、艺术及考研[微博]等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4、新生奖学金:奖励本科二批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2、困难补助:包括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许昌学院 3、勤工助学基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自身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
4、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高校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学生一般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6000元的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支付。
十一、毕业证书种类:
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学制或学分、圆满完成学习任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许昌学院毕业证书;对达到学位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