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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网上商城源代码 大学生“黑客”1分钱买电脑

来源:高中家园网
穗检察机关去年以来受理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件24件32人。

随着计算机与智能手机等设备的普及,网络使用人群低龄化成为普遍现象,与之相伴的是青少年网络犯罪日趋严重。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广州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青少年(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20岁以下成年犯罪嫌疑人)网络犯罪案件共计24件32人,罪名涵盖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集资诈骗罪,诈骗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等多个罪名。

超四成案件中嫌疑人利用网络漏洞作案

广州市检察院分析总结了上述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件的一些特点,发现在上述涉及多个罪名的案件中,91.7%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均是牟取经济利益,犯罪数额从数百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比如,张某甲、张某乙集资诈骗案中,二人均是未成年人,均为初中学历。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支付宝平台,以投资高利返现(承诺每天返现3.3%)的方式吸引受害人投资进行诈骗,被害人多达10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7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广州市检察院披露,网络自身往往存在技术漏洞和缺陷,这为网络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上述时间段内广州市检察机关受理的网络犯罪案件中,有45.8%的案件是嫌疑人利用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等技术上的漏洞对信息网络安全进行破坏活动。

过半案件依托QQ、微信等社交软件实施犯罪

据广州市检察院介绍,全市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受理的网络犯罪案件中,有54 .2%的案件是青少年利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实施犯罪行为。正因为社交软件突破了地域限制实现沟通交流,也使得网络犯罪区域不断扩大,上述案件中有29 .2%的案件属于跨区域作案。

广州市检察院梳理发现,在上述受理的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件中,虽然有在校大学生实施网络犯罪的案例,但大部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受教育程度均偏低。据统计,上述案件中最高学历为高中以下的犯罪嫌疑人占比93.8%,其中最高学历为初中以下的占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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