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样本(4)
一、培养目标
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分批选拔20名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学院对入选的培养对象实行重点培养,使其尽快成长为省内高职院校有影响的专业骨干。力争使每个专业具有1名专业带头人,从而带动我院教师队伍整体实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选拔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才兼备,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宽广的专业视野,能站在专业发展的前沿,熟悉并掌握相关行业(或岗位群)的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
(三)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第一线工作。选拔当年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中级职称),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双师素质条件;
(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在专业建设、教研教改、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承担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的教学和实习实训指导工作,教学业绩考核都在B级及以上;
(五)科学研究与应用技术开发能力较强,注重对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标准的吸收、消化和推广;
(六)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勇于开拓,敢于创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强的团队建设能力;
(七)院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选拔程序
(一)各部门按要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填写《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二)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项目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学院相关会议研究培养人选;
(四)评审结果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四、培养措施
(一)培养对象要密切结合自身以及团队实际情况制定专业建设、双师型队伍建设、教研教改、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等方面的目标和计划。
(二)学院在培养期内安排培养对象到对口的行业(企业)顶岗实践,提高实践技能操作水平。
(三)学院每年组织培养对象深入企业、市场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适时提出调整教学内容或调整专业教学计划的意见。
(四)学院优先安排培养对象参加各种高层次进修(高层次专业带头人培训、高级访问学者进修、高级研修班、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学院将根据培养对象的研究情况,为培养对象聘请专家进行业务指导。
(五)学院和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定期听取培养对象的汇报,掌握培养对象的成长情况,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为培养对象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