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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线授课被举报有偿补课:划清界线

来源:高中家园网

日前,有报道称江苏的一位高中语文老师因为在线授课收费而被举报为“有偿补课”,而后辞职。

现实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上听课,免了奔波,随时可以回放,收费相对低廉。

在线教育作为新兴事物,满足了一些人群的部分需求。五年级孩子的母亲李怡的手机里就存着各式各样的网课,有长期,有短期的,有她听的,也有给孩子听的。作为家长,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为孩子寻求好的课程。她在网上给孩子报了一年的阅读课,收费2000元左右,这个费用要比线下的教育机构低不少。关键的是,这个课程学校没有,也不同于一般机构的应试培训。“就希望培养起孩子阅读的兴趣,知道如何思考。课程介绍说老师也很不错”。

最近,李怡从新闻报道中得知那位老师因为在线授课而被举报为“有偿补课”因而辞职。“这也许是个不错的结果,这样更多的学生会受益,而不单单是她所在学校的学生”。

“在线授课”收费是否违规

那么,网上授课收费是否就是“有偿补课”呢?

教育学者熊丙奇表示,虽然教育部门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但这只是行政规定,并无法律依据。我国《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都没有规定教师不得用自己的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去兼职挣钱,教育部门禁止教师补课的理由,也经不起严格的推敲。

熊丙奇说,一些发达国家也是禁止义务教育(基础教育)教师兼职的,但他们靠的不是行政规定,而是基本的制度。在日本、韩国、美国,有一项基本的制度——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如果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在保障教师待遇的同时,也就可依法明确国家教育公务员不得兼职。教师根据这一制度,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要么在公办学校任教,要么做独立教师,或到培训机构任职。

中国教育科学院研究员陈如平告诉记者,中小学公办教师是纳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而《公务员法》所称的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中小学公办教师属于这一范围。

记者联系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这种新出现的事物,正在调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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