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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证样本(9)

来源:高中家园网

(十八)法律学系还是全校对外学术交流活动最为活跃的系之一。文化大革命以前,法律学系被列为绝密专业,对外交流活动很少。解密后,对外交往迅速发展。

学术研究科研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还设有经济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刑事法理论研究所、世界贸易组织法律研究中心、公法研究中心、税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法制信息中心等二十多个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每年组织许多专业的学术活动,并为研究生提供许多学术交流和研讨的机会,对法学院整体学术氛围的营造起到良好的作用。

学术交流

在国际交流方面,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北京大学法学院也迅速地迈向开放的、国际化的法学院。北大法学院大力开展了海外研究与进修计划,为教员及研究生提供扩展学术视野和增进国际交流的机会。频繁而深入的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遍布海外的校友和朋友,使北京大学法学院与世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学院、法学教育和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和政府司法机构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和深厚的友谊。北京大学法学院与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美国、荷兰、英国、台湾、香港、以及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等国际组织建立了持续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在学者互访、合作研究、交换图书资料和信息以及互派学生等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

以后,交流活动进一步发展。全系90%以上的教员曾赴国外或境外讲学、访问、进修,出席国际会议。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建立不同形式交流关系的有:美国的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斯坦福大学、密西根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等;加拿大的哥伦比亚大学等;日本的东京大学、京都大学、早稻田大学、法政大学、明治大学、九州大学、名古屋大学、北海道大学、爱知大学、立命馆大学、一桥大学、新泻大学、东海大学等;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德国的哥延根大学、马普研究所等;法国的巴黎大学等;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大学、悉尼大学等;以及前苏联莫斯科大学,列宁格勒大学等诸多著名大学。与香港树仁学院建立了联合办学的合作关系。与香港城市理工学院香港大学以及台湾大学东吴大学进行了学术或资料交流活动。举办了国际学术研讨会,如1985年的中日环境法学术研讨会;

法学研究与法律教育的繁荣使北京大学法学院吸引了来自五湖四海的法律学人。到2009年,法学院多次举办大型的国际会议及学术活动。先后有近百人次的海外知名学者和法律专业人士来到北京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开展学术交流和举办学术讲座,其中包括美国最高法院安东尼·肯尼迪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大法官,哈佛大学蔡斯教授,耶鲁法学院舒瓦茨教授、被誉为GATT之父的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约翰·杰克逊教授等享有国际声誉的著名学者,他们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带来海外法学和实践发展的最新信息。北京大学法学院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赴海外交流访问,把中国的法学研究成果和法制建设成就引介到海外。王铁崖教授和赵理海教授分别担任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和海洋法法庭法官,为中国赢得了极大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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