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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霸凌:专家建议学校引入专业人员(3)

来源:高中家园网

在学校的责任方面,《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则规定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处理欺凌要尊重孩子的意见

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办?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认为,作为家长,如果发现孩子确实遇到了欺凌,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在情感上给予孩子充分的支持,理解并接纳孩子表现出的情绪,切忌使用“你怎么这么没用”“为什么就欺负你一个人”等语言,给孩子造成再次伤害。其次,在发现孩子受到欺凌时,也不能一味要求孩子进行忍让,因为欺凌可能是重复性的,很容易让孩子陷入经常遭受欺凌的境地。家长要明确态度,可以找学校和老师对此进行协调,对欺凌者进行严肃的教育。在此过程中应注意沟通的方式和方法,家长的稳定状态对于事件的解决至关重要。家长的态度对孩子影响深刻,应当理性引导孩子分析事件的原因,并且想办法与孩子共同处理该问题。

该中心认为,在遭遇校园欺凌时,可以为了保护自身权利而实施适当的防卫措施,但是不建议在被欺凌之后对他人实施打击报复。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孩子受到欺凌侵害时,适当的防卫措施可以保护孩子自身免受对方伤害。但是对于之后的打击报复行为,则可能导致自己的孩子演变成为一个欺凌者,也可能导致孩子卷入司法纠纷之中。

在孙云晓看来,校园欺凌的发生,对事件的双方而言,都是一次成长的机会。“在当下的校园欺凌事件中,我们往往会看到都是成年人在忙,而忽视了孩子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实,儿童才是真正的儿童问题专家,我们必须保护他们的参与权。我们要保护孩子的利益,关键在于明白怎么做才真正对儿童发展有帮助。”10岁以上的孩子具有了一定的行为能力,他们有自己的判断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在校园欺凌中,孩子们也能收获成长,包括学会化解矛盾,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并获得智慧和勇气的提升。因此,建立由儿童沟通化解问题的机制很有必要。

“防治校园欺凌的体系形成得越快,其成效出现得也越快,就能帮助更多孩子免于在校园欺凌中受到更大的伤害。” 童小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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