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下中小学教师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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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同步建设城镇学校、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十项改革举措。《意见》提出,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大班额基本消除,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等。
一线教师盼望政策尽快落实
《意见》提出,将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落实并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在贵州毕节市黑土河镇坪山小学工作了6年的冶能增告诉南都记者,他所在学校在偏远乡镇,2014年还有14名在编教师,今年已经有5人离开,流失的1/3师资还是年轻教师、骨干教师。优秀人才“出走”一方面是待遇问题,目前他每月到手工资为3900元,远不及当地乡镇公务员,而这在贵州乡村教师中还属于较高水平。另一方面与发展空间有关,“乡镇到县城得3个多小时,老师出去学习交流机会较少,年轻人会觉得看不到发展空间,走的5位教师有的去了县城,有的考了公务员。”
近年,中央层面一直提倡增加对乡村老师待遇倾斜。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明确,要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等。各地在今年陆续出台相应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冶能增所在的贵州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的省份,乡村教师人数占全省中小学教师总数的70%,提出要为边远地区的乡村教师提供相应补贴。“现在还没有落实到乡镇。”冶能增坦言,中央和省级利好政策是否能不打折扣落实到基层,关键还要看财力支撑。
消除大班额有明确时间表
针对大班额这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硬骨头”,《意见》明确时间表: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根据国家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个班不能超过45人,中学不能超过50人。
教育部介绍,由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入城市(县城)且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相对偏低,大量农村学生进城就读,城乡学校资源的布局调整速度滞后,使得城市(县城)学校大校额、大班额现象凸显。2014年全国城镇小学、初中56人及以上班级比例均在20%左右,中部地区的比例在30%左右,部分省超过40%。绝大多数受检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存在主城区、县城、中心镇区中小学班额过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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