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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4点半孩子谁来管?托管变“脱管”?

下午四点左右,广州很多小学的门口会出现这么一群人,他们举着小牌子,让刚刚放学的小朋友排好队跟着他们走。他们不是老师,也不是家长,而是来自托管班的“阿姨”们。

1月18日,广州市越秀区一所小学放学后,孩子举着托管机构的牌子在校园等待。 南都记者 冯宙锋 摄

下午四点左右,广州很多小学的门口会出现这么一群人,他们举着小牌子,让刚刚放学的小朋友排好队跟着他们走。他们不是老师,也不是家长,而是来自托管班的“阿姨”们。学生三点半到四点半放学,但家长要五点半才下班,算上路上的时间,到校将近六点半,那么三点半或四点半到六点半之间的“时间差”就成为学生看护上的“空档期”,也成了我们俗称的“四点半难题”。

难在哪?校外托管良莠不齐,隐患多;校内托管偏少,时间难以保障。

近年来,广州市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托管问题四处奔走,大声疾呼。在刚结束的广州两会上,民进广州市委员会提交了《全面开展学校课后服务解决中小学生托管难题》;广州市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策划总工蒋厚泉也暗访了40多所小学附近的托管机构,发现许多问题:学生托管环境恶劣,多个学生蜗居在一个小房间,在城中村临时租房用来托管,甚至还有在小区花园闲逛耗时间的。

托管难题如何破解?根源何在?从今天起,南方都市报将联合各方深入探讨广州学生托管难题,期待找到解决之道。

溯源“一费制”施行 托管费惹争议

2002年9月,广州市正式实施“一费制”。“一费制”是对收费方法的规范,是指每学期开学后,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向学生收取每学期的杂费(国家允许含部分信息技术教育费和取暖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三项费用的合计总额。借读费、住宿费、初中升学考试费、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包括在“一费制”标准内。

托管问题随之浮出水面。实施“一费制”的当年,马上有家长投诉,学校乱收费,其中一项直接指向“托管费”。2002年10月,在“一费制”实施一个月后,广州有家长指出,学校在“一费制”外收取学生“留校费”不合理,成绩较好的孩子每天留校1小时,每学期交50元,成绩不好的孩子则要延长1小时,多交50元。而当事学校的解释为:对学生实行课外留校管理是应绝大部分家长要求而开展的,学校收取的费用是为了支付部分资料费、老师的劳务费、教学设施使用费等等,纯粹是运作成本。

此外,也有部分学校每个月收10元—20元的托管费,以学生自愿为原则。但众口难调,有家长认为自己孩子不需要托管,没必要给这笔费用,而对学校此做法有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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