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校外培训机构 组织中小学生竞赛
南都讯记者唐孜孜见习记者刘嫚发自北京 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被禁止,私人“小作坊”式的校外培训班也将被取缔。
日前,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治理校外培训班,其中就包括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无证不得开展校外培训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针对上述现象,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聚焦七类不规范行为,办学隐患和办学内涵兼治,校外培训和校内教育教学行为兼治,通过打“组合拳”系统解决问题。
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作为重点治理对象之一,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安置参加培训的学生。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
此外,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
治理超纲教等“应试”培训
南都记者注意到,《通知》还特别提到,要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此外,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数学语文等学科类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也是治理重点。通知还指出,要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学科)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