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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毕业证样本(9)

来源:高中家园网

4、学生因故中途退学,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奖助措施:

1、新生奖学金:根据新生入学成绩评定。

2、学年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以及各项单项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措施:

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完善的资助体系,通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校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补助、特困学生学费减免等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六条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犯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七条对以枣庄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枣庄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领导

胡小林,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山东栖霞人,中共党员,1974年7月参加工作,教授,山东省外国文学学会副会长、山东省高等师范教育学会副会长,现任枣庄学院党委书记。

曹胜强,男,汉族,1963年1月生,山东乳山人,中共党员,1985年7月参加工作,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与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现任枣庄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曾宪明,男,汉族,1963年3月生,山东济南人,中共党员,枣庄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高庆喜,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山东枣庄人,中共党员,1976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枣庄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进京,男,汉族,1965年9月生,山东省平度市人,中共党员,1985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枣庄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颜世昌,男,汉族,1954年12月生,山东省滕州市人,中共党员,198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枣庄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学校荣誉

学院以其优异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先后荣获“枣庄市突出贡献单位”、“山东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省级“花园式单位”;连续12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6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连续16年保持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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