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毕业证样本(12)
傅玉琴 原国家专利局审查一处处长
黄佳玉 北京京南应用技术研究所董事长
谢凤龄总参轻武器论证研究所
龚炳权 重庆59所所长
刘凯全 昆明物理所副所长
魏祖宇 昆明物理所副所长
郭立波洛阳航空613研究所副所长
李艳秋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年长江特聘教授。
文化传统校标是一所大学社会形象的代表,它将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精神以艺术的形式集中表现出来,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
长春理工大学原校标是在2008年建校50周年时确定的。原校标主体图案是一个“鼎”形的“光”字立于“M”形的电磁波之上,“M”又为“机械”英文的首字母,体现学校的光电学科优势和“光、机、电”相结合的办学特色。“光”字下面的篆字铭文“明德博学 求是创新”为校训,体现了学校培养全面发展高层次人才的育人理念。“鼎”作为传国重器,是文明的象征、文化的载体,表现学校在优势学科的建立与发展过程中的“领先”、“尊贵”、“显赫”、“稳固”地位,预示着学校今后发展的鼎盛之势。双重“M”形状,又为后浪推前浪和翻开的书本形状,寓意学校人才辈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学府气息。“M”线下方的1958为学校的创办时间。整体图案,似东方冉冉升腾的太阳,寓意学校的蓬勃发展态势。
2013年5月31日长春理工大学发布并启用新校标。新校标是在原校标的基础上,由长春理工大学文学院老师组成的“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工作室修订完善。
长春理工大学校徽长春理工大学新校标释义
(一)校标整体图案呈圆形,由两个同心圆组成。圆形是团结、合作、包容、向心力和凝聚力的象征,寓意广大师生同心同德,同舟共济,追求卓越,向着更高目标建设发展的坚定信念。
(二)校标主体图案是一个“鼎”形的“光”字立于地球之上。
1.在中国文化中,“鼎”作为国之重器,是权力的象征、文化的载体,体现学校在优势学科的建立与发展过程中的“领先”“权威”“稳固”地位,预示着学校今后发展的鼎盛之势。
2.“鼎”形的“光”字体现了学校以光电技术为优势的特色学科专业。在长期的教学科研实践过程中,学校发展和完善了光电特色学科体系,形成了光、机、电、算、材相结合的鲜明特色与突出优势,享有“中国光学英才摇篮”的美誉。同时还寓意学校勇于探索光电科技奥秘、引领光电产业发展、培养光电创新人才的不懈追求。
3.“明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置于“光”字内,采用简洁、易读及创新的篆书体笔意,不仅体现了学校浓厚的文化气息,还易于识别和记忆,更易于学校校训的广泛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