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校服、一册图书也要“吃干榨净”?(2)
记者调阅多个案卷发现,近年来教育贪腐案件中近九成涉案人员在教学楼、宿舍楼等工程项目中,按照工程总价5%至8%的比例收取回扣,涉及学校总务处主任、校长、区教育局负责人等。
具有近80年历史的名校海南华侨中学,两任校长“前腐后继”。海口市纪委第一监察室主任钟建说,包工头陈世忠顺利承揽华侨中学综合楼、体育馆等9个大项目工程后,送给原校长曾纪宁130万元“好处费”,甚至在校园绿化等小型项目上,陈世忠也多次送“好处费”共计8万元。
事实上,部分中小学校长、区教育局局长、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好处费”视为行业“明规则”,甚至一些较小规模的学校,如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东山中学等,学校负责人也按照比例抽取工程项目“好处费”动辄数十万元。
“不行贿就拿不到工程项目。学校工程项目容易拿到工程款,是包工头拼抢的重点。”海口市一位项目承建商说,包工头需要有关系,打点好区教育局负责人、校长,招投标环节是看不出问题的。
学校采购:校长与供应商共筑利益输送链
与校舍工程相比,一本图书、一件校服、一册教辅资料可谓“苍蝇肉”,但记者了解到,在部分涉案的中小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会按照不同比例分成“好处费”,供应商与学校负责人共同构筑利益输送链。
--教学设备、图书采购,制定特定“技术参数”,为关系户提供特殊通道。琼山区、秀英区教育局少数干部、部分校长利用学校采购项目大肆收受商业回扣。曾纪宁在海南华侨中学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收取回扣30余万元,在一笔合同为166万元的图书采购项目中,收取18万元的回扣。秀英区教育局两名干部也因收受十多万元回扣获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