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第二中学毕业证样本(6)
烟台市第二中学1979年教育部颁发《中学生守则》试行草案。1988年中共中央颁发《中学德育大纲》,学校先后围绕“守则”和“大纲”开展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以及道德情操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在校党委领导下,成立了以分管校长,教导处、学生处、团委、工会及政治教研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高低年级学生的思想特点,分析学生不同时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系列教育。新生入学校,首先进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树理想、守纪律”的教育。校团委还开展了“立志、勤奋、达标”等内容的教育活动,为加强法治观、组织学法、用法、普法摸底考试,有95%以上学生达优秀,参加省团委举办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有4名学生获奖。1988年以来,贯彻《中学德育大纲》,组织实施《烟台二中实施〈中学德育大纲〉方案》建立并完善了诸如:学习宣传,德育评估考核,升国旗、重大节日纪念活动、军训、差生转化等一系列必要的德育工作制度,做到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学校注重与社会、家庭教育的结合。与当地驻军、公安派出所建立军民、警民共建文明单位,进行拥军、军训和法治教育。全校常年有学雷锋活动小级100多个,有固定服务对象38个,每年服务1200多人次。学生的思想品德、精神面貌不断发生变化。出现了大量的拾金不昧,扶难救危、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受到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使学校"团结、勤奋、严谨、求实"的校风逐渐形成。1985年始,校党委在高中学生中成立了“党章”学习小组,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几年来,先后有8名学生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
学校多次被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全校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成为一股不可估量的推动力。
1980年起,学校开始订立常规教学管理制度。于1985年,制定并实施《烟台二中关于加强常规教学的几项规定》,明确提出落实常规教学的六项要求:⑴加强集体备课,坚持“三定”,“三结合”,“六备”、“四统一”;⑵改进教法、提高课堂效率,向45分钟要质量;⑶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⑷精心设计和批改作业;⑸教研组与备课组要认真组织好单元考查,切实搞好质量分析、查漏补缺;⑹组织好课外辅导。常规教学六项要求的落实,有力地克服了教学上的自由由主义和无政府状态,也是衡量教师教学态度的重要标准。同时,还制订了“班集体百分评比”,“学生五育评比”,“日常行为管理评优”等制度也逐一落实,保障了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