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第三中学毕业证样本
濮阳第三中学毕业证样本、高中成绩单、基本内容
濮阳市华龙区第三中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加速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同建和谐校园,共铸濮阳名校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隶属于华龙区教文体委,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普通教育的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是事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办学规模为初中三个年级。
第三条、学风:文明、守纪、刻苦、勤奋。教风:严谨、求实、团结、奋进。领导作风:勤政、廉洁、创新、图强。校训是:厚德、博学、慎思、笃行。
第四条、办学理念: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与时俱进、超越自我。奋斗目标:同建和谐校园,共铸濮阳名校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六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书记、副校长,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室、政教处、总务处,并按有关规定在校内建立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全员聘任制、考核奖惩制。
第八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由华龙区教文体委任命,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校长有下列职权: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向教文体委建议任免副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聘任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基建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除重大基建项目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外,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列项与实施。
(四)、自主招生管理权。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按市、区教育有关招生规定,在本施教区内实施招生。
第九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执行。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起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