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第三中学毕业证样本(4)
第二十八条、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建设家长学校、德育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等教育阵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来校作专题讲座,定期召开家长会,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模式和网络。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第三十条、学校执行《三中教师一日常规》,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查。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学籍管理规定,对严重违犯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严格按学籍管理的规定执行。严格各项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升学关、病休关和毕业关。
第三十二条、切实贯彻《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十三条、学校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三十四条、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和校历表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五条、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六条、严格履行保护少年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法律职责,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第二课堂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健壮体魄和健全人格。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三十七条、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开展班级的检查、评比。培养学生自觉执行本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习惯。
第三十八条、全体师生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团结协调、紧张有序的学生生活氛围。
第三十九条、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影响。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设点摆摊。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象厅、溜冰场等影响师生工作学习的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