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和治理校园暴力 看看重庆的做法(4)
黄舸认为,当前法律应该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惩戒制度,特别是行政处罚以下的惩戒帮教制度,消除“未成年人不需担责”的错误认识。
别让暴力乌云聚拢成团
知庸
就不描述了吧。相信,那些时不时曝出的校园暴力视频,您不会陌生。画面让人看着实在揪心:都还是孩子啊,怎么能下这么狠的手呢?
不知道各位注意到没有,视频有一个共性:多为一群人凌辱一个人。单对单的,极为少见。多打一,轮流上,其余人围观嬉笑,交流心得,拍照留念。这个典型场景里头,或许就藏着校园暴力屡禁不止的秘密。
群体暴力有降低心理成本的效应。本来,殴打一个人,多少心理会有负担;可一旦融进小团体,责任仿佛由1变成了1/n了,摊薄了,就不怕了,肆无忌惮了;群体暴力有信心加成效应。勒庞的名著《乌合之众》里提到,汇集成小团体,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力量变大了,瞅自己是巨人,看别人是蝼蚁。更多恶意于是释放;群体暴力还有围观激励效应。带观众不带观众,施暴的存在感可不一样。众人仰慕、敬畏的眼光里,起哄的声浪中,一种虚妄的荣耀油然而生。视频上网,往往成为他们受到惩罚的开始,那为什么还要上传?图的就是在更大范围内“抖威风”、刷存在感。
在事后,群体暴力还有一种持续伤害效应。就算首恶得到了惩治,协同者、围观者往往逃脱大惩,只有小戒,那么,这个施暴共同体依然存在于受害者的生活中,使受害者的心理压力持续沉重,甚至会发生二次伤害。
怎么才能避免施暴走向抱团呢?
应当做好早期干预。当乌云尚未聚集时,要早发现,及早吹散,不使零星雪花变成山谷雪崩。个人冲突和组团打人,处理起来定性上要有别,特别是有勾结校外人员行为的,必须从重。
应该琢磨群体效应的正向加成。有位法学教授调研了一些地方的成功做法。比如,当众侮辱,必须当众道歉,打掉恶行带来的炫耀和威风;在避免人格侮辱的前提下,可以罚做校园义工,这也会增加施暴的心理成本。一旦侮辱发生,校方强力干预施暴者及家长修补与受害者的关系,直至真正和解。伤害发生,仿佛苗从土里硬拔出来,不做修补,简单放回去不行。
达到犯罪程度的,是校园暴力这座冰山的山尖。怎么不让小错酿大,不让冲突从轻微暴力上升至强暴力、重侮辱乃至侮辱竞赛,关键就在于能否找到中止恶性激励、抬高恶行成本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