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策获奖报道:那些将孩子忘在车里的父母
如何不把孩子遗忘在后座的文章前后,最普遍的反应是:“要多不负责\糊涂\不清醒\记性差的父母才会把孩子忘在车里?”,“我肯定不会犯这样的错误!”,“能把孩子都忘车里的人,这些窍门肯定也记不住!”实际上真是这样么?
华盛顿邮报2009年刊登的这篇篇文章,作者Gene Weingarten凭借这篇文章第二次获得新闻界的最高荣誉:普利策奖。作者采访了十几位犯过同样错误的父母,以及相关的专家,探讨到底是什么人才会犯这样的错误,他们之后的生活是怎样的。他同样揭示了一个无情的世界:每个人都可能犯同样的错误的世界。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账号:一小时爸爸。原标题 致命的分心:把孩子忘在汽车后座是可怕的失误,还是犯罪行为?
被告是一个超过130公斤的巨大男子,但他身上的悲哀和耻辱比他还要重。在勉强塞进去的扶手椅里面,他弓着背在一张接一张的纸巾中抽泣。他的妻子坐在观众席的第一排,煎熬着心不在焉地扭动着结婚戒指。房间就跟坟墓一样。证人们正在轻声描述,但事件中蕴含的巨大悲痛让他们失去了冷静。医院的急诊室护士介绍完警方第一次带被告来时的样子后,忍不住哭了起来。她记得那时他非常紧张,眼睛紧闭,身体摇晃着,能感觉到他在承受内心深不可测的折磨。他很长时间内都没有说话,直到护士坐到旁边握着他的手。这时他说:他不希望恢复平静,他不值得从痛苦中获得喘息,他想感受这一切,然后死去。
法庭审理的是一起由维吉尼亚州政府起诉的故意杀人案。案件的过程没有任何争议:49岁的迈尔斯.哈里森是一个和蔼的人,一个勤奋的商人和溺爱孩子的认真父亲。但这一切结束于那个夏日——他因为工作的困扰一个个不停地打电话,而忘记了把儿子蔡斯送去托儿所。结果在他办公室外的停车场,孩子在汽车座椅上呆了9个小时,因7月的酷热而慢慢死亡。
这是一个令人费解,无法原谅的错误,但是不是犯罪?这是需要法官来回答的问题。
在休庭中的某个时刻,哈里森摇摇晃晃的离开法庭。这时他第一次在别人面前表现出失态,他双眼低垂快要摔倒,在别人扶住他后,失声痛哭“我可怜的孩子…”
此时一群准备参观法庭的中学生进入了房间,带团的老师明显没有预料到现场的情况,几分钟后,这些睁大了眼睛的孩子被带出了房间。庭审将持续三天。而有两个女人一直坐在法庭后排侧边,她们花了几个小时的路程赶到了这里。和听众席上绝大多数人一样,她们并非是被告的亲戚、朋友或同事。
“……死者的下肢呈红色和紫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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