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中学毕业证样本(5)
陈火发:男,1957年2月出生,汉川人,湖北大学中文系毕业,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刘隔中学校长,汉川三中校长,现任汉川高中副校长兼中共汉川高中文科支部书记。
王维华:男,1965年4月出生,汉川人,湖北大学生物系毕业,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原汉川师范政教处副主任、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现任汉川高中副校长兼中共汉川高中理科支部书记。
祁承新:男,1964年12月出生,汉川人,湖北大学政治教育系本科毕业,2000 年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哲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中学高级教师,孝感市第六届中学政治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湖北省中学政治学会会员,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原汉川师范政教处副主任、汉川高中政教处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汉川高中副校长、中共汉川高中党总支委员、文科支部书记。
2003年荣获汉川市人事局、教育局“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周继明,男,1963年6月出生,198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中学高级教师,历任分水中学政教主任、分水教育组干事、里潭教育组组长、分水学区主任、汉川三中校长,现任汉川高中副校长。
肖永国:男,1963年10月3日出生,汉川人,湖北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曾任汉川师范政教副主任、汉川市函授站副站长、汉川市官备塘中学校长、汉川高中工会副主任,现任汉川高中工会主任。
依法治校依法治校,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学校工作。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加强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教育立法工作也逐步得到重视和加强。特别是《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了全面依法治校的新时期,为学校校长管理学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校长依法治校包括两方面含义:第一,校长在学校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现有的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规章和地方的教育法律文件;第二,根据教育相关法律及本校具体情况制定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实行之。
实行依法治校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客观需要,是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正确的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保证,也是现代学校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校长在学校管理中要实现依法治校,首先要认真学习教育政策、教育法规,增强执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办学的自觉性。《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规定》:“中小学校的首要职责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校长学习法律知识,不仅是实施依法治校的需要,也是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在法制逐步完备的现代社会里,不掌握法律知识,不懂得、不善于运用法制手段来发展和管理教育事业的校长,是不能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的。其次要学习一些与教育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学习《宪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经费法》等法律文件,多了解一些法律的基础知识,更好地把办学纳入法律控制的轨道。第三,依法制定学校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学校工作。一是依法制定一个全面规范学校工作的基本制度。例如,《××学校工作管理条例》,它是对该校工作的原则规定,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依据。二是根据学校的某一些工作的需要制定的单项条例,如,《常规教学管理条例》、《关于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等。三是抓好学校管理制度的实施。学校的管理制度一旦被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就应立即贯彻实施,否则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是一纸空文。校长不仅要带头遵循和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而且要引导教师自觉按制度办事。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要按章办事,坚决制止和纠正,必要时给予适当的惩罚。四是坚持在动态中完善、强化管理制度。学校工作不是固定不变的,学校的管理制度也不是永恒的。要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和主要矛盾的变化,不断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否则,规章制度就会落后于学校的发展。五是在实施过程中不得违法,诸如管理和教育学生、教师管理、收费等均不得违法。要不断强化依法办学观念,发挥它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