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区隆化中学毕业证样本
重庆南川区隆化中学毕业证样本、高中成绩单、设施
南川中学,位于重庆市南川区高寺路54号。 占地面积168亩,校舍84000平方米,活动场地2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32000平方米,有近百米宣传窗、阅报栏,多媒体教学系统,智能广播系统、闭路电视、1000兆校园网、成套理化生实验设备即音体美器材,藏书10万册。现有教学班72个, 学生4700名,其中高中49个,班3200人(南川中学图)。
师资教师225人,其中骨干教师16人,高级教师62人。
荣誉四川省重点中学,重庆市重点中学,重庆市文明单位、安全文明校园、艺术教育示范、国防生生源基地学校、楹联教育示范学校、教育科研实验基地、五四红旗团委、全国高考规范化考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课题实验学校、多次评为重庆市德育、教科、体育、艺术、卫生、家长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等先进单位(南中艺术节图)。
表彰条例《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条例》 (2005年3月修订)
第一条、为了鼓励学校教师和职工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表彰奖励在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和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学生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职工,分别授予“学校优秀教师”和“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颁发相应的证书,发给一定的奖金。
第三条、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育、管理学生方面成绩显著; (二)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三)在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研、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第四条、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每年进行一次,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并于当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职务评审、岗位聘任、工资晋升以及推荐县(市)级、省(市)级、全国级各种优秀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学校在册在岗的教师和职工。
第七条、本条例从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