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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第一中学毕业证样本(10)

学校章程

朔城区第一中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促进学校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提高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第一中学校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公立,全民事业单位。山西省首批重点中学(1980年6月)。

第四条 学校地址:朔州市朔城区鄯阳街9号。

第五条 规模与学制:全日制十六轨高级中学,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理念:以学生主体发展为本,构建和谐发展学校。

第七条 办学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学、民主治校、科研兴校、实干强校”的总体思路,以培养“全面加特长”的人才、创建“全面加特色”的学校为目标,不断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公民,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

第八条 培养目标: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意识、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生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扎实的外语基础和较强的外语能力;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存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九条 学校校训:团结、勤奋、求实、创新

校 风:进取、奉献、文明、和谐

教 风:严谨、科学、敬业、求真

学 风:厚德、博学、善思、卓越

作 风:服务、求实、开拓、奋进、

第十条 校徽、校旗、校歌:(见附页)

第十一条 语言文字: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学为汉语言文学及英语语言文字,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由朔州市人民政府任命。

第十三条 校长权利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2、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提名聘任干部、教职工,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3、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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