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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大学教育学院毕业证样本(11)

来源:高中家园网

人事处图书馆

教务处 实验中心

学生处

函授教育处

北京师范大学太原函授站位于山西省太原市中心的五一路杏花岭街2号(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内),西邻太原市人民医院,东邻进山中学(太原六中)。自1985年建站以来,以规范、科学的管理,优美的教育教学环境,先进的教学设施,借助北京师范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我省特别是太原市培训了一大批教学骨干和教育行政干部。受到社会的赞誉。2002年在山西省教育厅对全省函授站工作的评估检查中,被授予“合格函授站”的称号,并连续十年被北京师范大学授予“先进函授站”的荣誉。

干训处 后勤管理处

教育处 保卫处

科技处

财务处

录取招生

★太原大学教育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太原大学教育学院2008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晋教高考字[2008]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代码11242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是太原大学教育学院,隶属于太原大学。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的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为太原市杏花岭2号。

第五条 学校网址。

第六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第七条 凡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后,颁发太原大学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学费及公寓住宿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全面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投档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其中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投档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时上网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网站直接进行查询。凡经录取的考生,经山西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一律予以退学。

第十二条 2008年所招收的英语教育专业200名学生中,其中理科100名学生在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校区上课。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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